淘汰落后工艺判定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判定是否存在淘汰落后工艺。

评价

服务内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判定企业是否存在淘汰落后工艺。

服务范围

生产经营单位。

执行标准

应急厅〔2020〕38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

安监总科技〔2015〕10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二批)的通知》

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

相关资质

安全评价资质

服务周期

根据合同约定,一般为1-6个月

服务背景

为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淘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方式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安全生产法》、《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均明确表示应加快淘汰落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我们的优势

团队汇集了安全、化工、治金、机械、电气自动化、建筑等专业技术人员数百人,专业搭配均衡,本科学历及从业资格证持证人数均超过90%,中高级职称40%以上,技术实力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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