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建立覆盖全国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以及各个组织在应急体系中的职能,通过事先合理规划、储备和管理各类应急资源,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评价

    服务内容

    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方案。广电计量可提供专业、高效的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服务。

    应急预案修订的情况: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6.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服务范围

    各地区政府、应急局、安委办单位、产业园区、生产企业等

    执行标准

    GB/T 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相关资质

    安全评价资质

    服务周期

    根据合同约定及制定的实施方案确定

    服务背景

    目前关于应急预案管理的政策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第708号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以及国家新修订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上述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的重要意义均做了明确说明。相关法律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或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2)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3)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4)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5)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6)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我们的优势

    团队汇集了安全、化工、治金、机械、电气自动化、建筑等专业技术人员数百人,专业搭配均衡,本科学历及从业资格证持证人数均超过90%,中高级职称40%以上,技术实力雄厚。

    业务咨询
    文件≤5M且不超过1个
      业务咨询

      在线客服

      400-602-0999
      400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