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

土壤用地性质变更污染状况调查、疑似污染地块调查、污染地块风险评估。

评价

服务内容

针对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地块、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土壤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对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包括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以及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计算,确定污染地块对人群的健康风险。

服务项目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土壤污染状况修复验收。

相关标准

HJ 25.1-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

HJ 25.3-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25.5-2018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HJ 25.6-2019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

服务背景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用地性质变更也愈加频繁,部分工业企业搬迁后,原有地块由政府部门回收,用地性质逐步开发为居住用地或其它用途,用地性质发生改变。在土地性质变更过程中,许多建设用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土壤管理问题,原有工业企业遗留的环境问题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降低土壤利用价值,引发严重的责任纠纷问题。为保障人体健康环境和维持正常的建设活动,减少土壤环境问题纠纷,了解场地环境现状,对搬迁、关闭企业用地进行再利用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要求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和督促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第五十九条 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六十条 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我们的优势

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广电计量在全国设立了11个生态环境检测实验室,为全国各类型客户提供“科学  公正  准确  快捷  周到”的技术服务。

资质能力齐全:广电计量生态环境检测服务已获得CMA资质10000+项,CNAS资质70+项,CATL资质1300+项,覆盖生态环境、农业、水利、国土、住建、农林等领域,为各行业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行业专家引领的技术队伍:广电计量已集结了一批以行业专家、博士领衔的核心技术骨干人才队伍,覆盖采样、检测分析、调查评价、咨询等业务领域。

社会认可度高:广电计量是国家三部委首批认可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南方耕地污染防控企业重点实验室”、“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三品一标”认证检测实验室,也是国家大气污染攻关与治理检测实验室。是多个省市重大调研和评估检测、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项目的承接和技术支撑单位。

成功案例

广州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容东片区 B1、B2、C、D1、D2、E、G 组团和雄东片区 A 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土壤调查项目

原江西华夏电源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江西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

南阳市化纤纺织厂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安阳市豆腐营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实验厂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郑州市高新区M37-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昊华宇航化工责任有限公司焦作氯碱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项目

河南省项城市佳能热电厂收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原宏源(许昌)焦化有限公司3号用地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河南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老厂区土壤调查项目

绥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第十三批次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环境本底值调查

葫芦岛市连山区农用地成因分析项目

鞍山市岫岩地区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及周边影响区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长春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状况调查项目

常见问题

Q:什么情况下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A:建设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或者公务服务用地,被列为疑似污染地块的用地,均需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Q: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是否可以只开展第一阶段调查?

A:农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时,如果经调查地块及周边均不存在污染,可以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开展第一阶段调查。

 

Q: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流程是什么?

A:土壤污染状况基本调查流程为通过第一阶段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制定工作方案,如经前期判定无需进行采样分析,可编制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并经评审后上传全国污染地块系统;如经第一阶段调查需要进行采样分析,则制定工作方案并采样分析,编制第二阶段调查报告,经评审后上传全国污染地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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